零售业:“洋”与“土”差距有多远
2005-03-25

    日前,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司作出的一份分析报告指出,我国零售企业与海外零售企业的竞争力差距明显,亟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和促进我国零售企业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形势严峻  
    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对20家我国大型零售企业和11家外国流通零售企业的比较分析中显示,我国流通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2003年,我国的GDP总量为1.4万亿美元,其中批发、零售、餐饮业的贡献度为7.7%。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达到15%以上。
  
    其次,我国流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流通方式落后。目前中小流通企业约占全国流通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实现的销售额约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近2.6万家,100多家流通企业股票上市,销售收入超过百亿的内贸流通企业超过20个。从数量上看,我国流通企业已经具备较大规模,但放在全球背景下看,我国流通企业全部是中小企业,流通方式落后,竞争力弱,发展后劲不足。2003年《财富》500强中最小的专业零售企业———toys“r”us的营业额为115.7亿美元,而我国规模最大的流通企业百联集团零售部分营业额为485亿元人民币,仅为toys“r”us营业额的1/2。随着外资进入速度加快,行业竞争日益国际化。目前,世界零售企业50强,已有70%在我国抢滩登陆,截至2004年6月,外资商业企业268家,店铺数4502个。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国际大型零售企业已在我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正加速在大中城市的全面扩张。仅2003年,家乐福就在中国有分店41家,销售额达134亿元人民币,在2003年全国前30名连锁企业中名列第5。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新兴业态的营业额外资企业所占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过50%。
  
   二、差距明显
   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零售企业与国外零售企业竞争力差距明显,主要体现在快速扩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营销技术能力、财务运作能力、品牌价值能力和人才聚集能力等方面。
  
   目前我国大型流通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国零售企业的快速扩张能力有所提高,但与外国零售企业相比,其快速扩张能力差距还很大。2003年,我国前30家连锁企业销售额共2704.2亿元(其中包含外资连锁企业销售额495亿),约为麦德龙销售额的1/2,家乐福销售额的1/3,沃尔玛的1/8。2003年沃尔玛的总资产达到947亿元人民币(约合7837亿元人民币),国内最大的流通企业百联集团总资产340亿元,仅为沃尔玛的4.3%;沃尔玛不仅总资产和经营规模大,而且增长速度快,2003年其销售收入是华联超市的504倍,其同比增长率达到12.27%,高于华联超市9.85%的增长率2.69个百分点。

  我国零售企业单位面积营业额平均约为2.1万元/平方米,相当于外国零售企业的50%;人均营业额平均约为67万元/人,相当于外国零售企业的40%。同时,我国零售企业在运用价格促销、陈列促销、广告促销、服务促销、敏锐捕捉市场需求等营销技术能力方面与外资零售企业相比差距明显。

  成本控制能力较弱。2003年我国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平均值仅为9%,而外国零售企业的则达到了24%,差15个百分点,表明我国零售企业的采购成本、物流配送成本的控制能力较国际领先水平差距很大。从我国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分布情况来看,毛利率低于5%的占了30%,5%-10%的占了35%,10%以上的占了35%,分化形势非常明显;而外国零售企业中,毛利率在20%以上的占80%以上。

  财务运作能力不强。我国零售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资产对负债的保障程度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加重资金周转的问题,商业风险增大。

  人才聚集能力不高。我国零售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多数属于经验型人才,其比例在85%以上。这一部分人在经验积累上是足够的,但受到文化层次、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上升空间已经有限,应对新一轮的国际化竞争显然力不从心;而外国零售企业中,各主要部门都部署了一批具有先进经营理念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性人才,在起跑线上无疑就占了先机,如麦德龙集团十分注重国际性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管理人员国际之间流动性较强,为全球扩张准备。另外,在人才的争夺中,我国零售企业也明显处于劣势,外国零售企业凭借其优厚的待遇、完善的职业生涯规划、良好的企业氛围已率先赢得求职者的青睐,这反过来将加重我国零售企业高级人才短缺的矛盾。

  品牌价值能力欠缺。外国零售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5%,尤其是沃尔玛和家乐福这两大零售巨头的商誉已接近100亿美元,而国内影响力较大的华联超市,按照总资产5%的比例计算,无形资产只有0.6亿人民币。事实上,自1995年家乐福登陆中国至今,其品牌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并随着扩张趋势在不断强化。而在国内市场中生存发展多年的我国零售企业虽培养了不少区域品牌,但全国性知名品牌甚少,而且还没有培育出一个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品牌。
    有效发展尽管目前外商(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在我国市场所占份额不到5%,尚未对我国零售企业造成大的影响,但对外资零售企业的发展势头必须引以高度警觉和重视。而外国零售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强大的采购能力、物流配送和信息管理水平是我国零售企业短期内难以赶上的。

  报告指出,面对竞争,应该积极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和促进我国零售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政府要运用WTO的规则更好地促进我国零售行业和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大型流通企业,争取用5至8年的时间,培育出15至20家可以和外国零售企业相抗衡、初步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零售企业。

  同时,给予企业必要的政策支持,充分运用银行、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和多种金融服务手段,引导和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突破企业财务资源的瓶颈。

  引导企业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建议有能力的内资大型企业集团可以选择规模扩张,但中小企业应多关注盈利率,而不是市场占有率。
    重视人才培养和品牌建设,做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研究关于零售企业知名商号及商业老字号的保护措施,加强品牌整合、品牌保护、品牌培养。
                                               来源于《国际商报》